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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政府提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建議,引起海內外華人的熱切關注,事關香港人的言論結社自由、人身自由、新聞自由等切身利害基本人權,又對一國兩制、投資環境和經濟發展都有極大影響。紐約民運人士台獨人士〈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已經舉行了數次研討座談、示威聲討等活動,希望能對中共造成相當壓力,撤消這條惡法。
就在這段同一時間,台灣民進黨政府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也草擬了一個〝公務人員品德及忠誠特殊查核辦法〞,真是無獨有偶壞事成雙。妙的是大陸與台灣官方所持理由完全相同,都是為了〝國家安全〞,更妙的是雙方都或明或暗的以對方為假想敵,為了預防對方的〝顛覆〞〝煽動〞等〝敵對言行〞,就都免不了要雙方人民犧牲許多自由和人權了,這才是海岸兩岸的〝共識〞。
台灣的〝忠誠特殊查核〞是明顯的有省籍族群因素,針對〝有三等親曾在大陸、港、澳居住一年以上,其在台工作涉及國防、外交、科技、情治、財經、大陸事務者,都須‘特殊查核’之〞。這樣一來把居台外省人一網打盡,只有居台五代以上,堅持與大陸中國劃清界線,老死不相往來的台獨人士才是對台灣〝忠誠〞無疑者,不須〝特殊查核〞。外省人的〝賣台原罪〞被法律明文化了。
香港的二十三條還沒有省籍族群區分,壓制人權自由一視同仁。台灣原本已有省籍族群的緊張關係,加上這個法案更加使得外省族群恐慌不安。本來為了〝國家安全〞的神聖藉口,自然可以對公務員進行忠誠查核,但針對外省人予以〝特殊〞待遇就大有問題了,如果執行不當反而引起族群猜忌動亂,那就與〝國家安全〞背道而馳了。
中國新年到了,希望台海兩岸消解對抗仇視,營造和諧安寧氣氛,不要互相抗衡挑戰,才能使得兩岸〝國家〞都很〝安全〞,兩岸官方當局也就沒有理由沒有藉口來限制人民自由侵害人民權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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