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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代〈百年之內〉史上最大的族群衝突慘劇就算二二八事件了,今年是事件的五十六週年。由於台灣的解嚴解禁、文獻資料的開放,已經有許多談論二二八大部頭的著作發行於世,對於當年族群互相殘害而死亡的人數各種估算差距仍然相當大,各界人士各懷不同的政治目的而有誇大和縮小之嫌。
屬於原國民黨老法統的外省人多數故意縮小二二八的死亡人數,從數百人至數千人。屬於台獨反中仇華的台灣人和日本右翼軍國主義人士如〝台灣論〞作者小林善紀等則故意誇大二二八的死亡人數,從兩萬至十萬二十萬之多,令舉世震驚於國民黨軍外省人之殘忍凶惡。
無疑二二八是國民黨政府的一大洗不清的污點,直至今日仍然是台灣族群猜忌恐懼不安的一個火種。國民黨政府於一九九七年正式道歉平反並賠償死難者親人家族,但並未徹底消除族群猜疑不安,仍然有基本教義派台獨人士三不五時以二二八為煽動民粹贏取選舉,排斥〝中國豬〞建立台灣國的法寶。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日自由時報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修正草案」,同意二二八受難者申請給付補償金的期限,由五年延長為七年,也就是再延長二年。至於二二八當天仍維持放假一天的規定。
二二八補償金的申請期限,已於去年十月六日屆滿,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李旺臺指出,至去年底為止,已審案件共兩千三百零三件,審定金額為六十七點八億元,審定受領人數為七千九百零四人。〞
上述數字應該是一個事實的驗證,在這麼長的申請期限中只審理了2303案件,受領人數為7904人。此處有幾點問題:一個〝案件〞有多個死難者還是只有一個死難者?〝受領人數〞是死難者數還是家族親人數?一個死難者可以有多少家族受領人?一個受領人可以領多少個受難親族撫慰金?受到身心傷害而未死者是否也可立案?
報導說:〝不少受難者已屆七、八十高齡,竟然還要當事人舉證才能獲得賠償,有所困難。〞可見受難者還包括今日尚健在未死的人,真正死亡的人就更少了,又不知這7904人包不包括被殺被傷的外省人?因以上種種疑問,這7904人到底是何意義,仍然不清不楚,不過後面一句話還是頗有參考價值:〝基金會表示,申領人數與文獻記載的受難人數仍有相當大的差距。〞更明白的說就是文獻記載誇大了,而且誇大得很厲害,目的是在增加族群〈台灣人和外省人〉的仇恨,以便從中煽動謀利,其心甚為可誅!
二二八是一個大悲劇,今日台灣人和外省人有著共同命運,應該互相體諒化解仇恨。多年來在紐約的台灣同鄉在台灣會館舉行二二八紀念會,筆者每次都去參加,以示哀悼心意。遺憾的是居住紐約的台灣來的外省人卻一個也不來參加。這個傷疤還須要大家共同來醫療撫慰,以防止未來的更大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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