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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
這是神今天給你我的一個責問。也許我們心中曾經有過一個最深,最高,最大的願望──或者是關於我們自己的,或者是關於我們所愛的人的──經過了好久,還沒有成就﹔我們就以為以前還有成功的可能,現在是決不能成功的了,於是就把今生能成為事實的希望完全放棄了。
那一個願望,如果是合乎神旨的,神必替我們成就﹔雖然照我們看來,也許是完全不可能的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一聽見人說起,還會笑為荒謬。那一個願望,神必替我們成就,如果我們肯讓祂成就。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沒有﹔如果我們相信祂,按照祂的旨意前行,讓祂獨自去替我們作那不可能的,耶和華就沒有難成的事了。不然的話,連亞伯拉罕和撒拉也有攔阻神旨的可能。
那惟一能攔阻神的,就是繼續不信祂的慈愛與能力﹔和一直拒絕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對於那些信靠祂的人,耶和華是沒有一件難成的事的。∼譯自晨更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