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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照片愚門徒
神棍斂財走異途
頭頂發光全作假
豈容無罪涉糊塗
民國八十五年底,選上台北市議員的璩美鳳,初生之犢不畏虎,召開記者會揭發宋七力顯相紀念館利用合成的神異照片詐欺斂財以及該館法律顧問謝長廷為宋七力廣招門徒,謝妻游芳枝則拜宋七力為師,替宋七力編印書刊,管理財物,經檢察官一併提起公訴。一審,判處宋七力七年徒刑,其他涉嫌人犯判處輕重刑期不等,轟動社會,眾所共知。
此次,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宋七力一干人等無罪,一時輿論譁然,檢察官已決定上訴。
據聯合報一月二十九日第三版記者高年億、宋伯東台北報導:宋七力被控常業詐欺罪二十八日獲改判無罪,台灣高檢署立即指派檢察官李金定負責收受判決書。李金定認為,法官以宗教自由及無從證明「分身」照片真假等理由,判決宋七力無罪,採證明顯違法,待收到判決書將提起上訴。
當初起訴宋七力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薛維平,二十八日對二審逆轉改判表示遺憾。他說,宋七力拿合成發光照片欺騙信眾供養金,且宋曾向檢警承認自己沒有分身等法力,如今竟獲判無罪,難道憲法有保障「人都是神」(意指裝神弄鬼)的自由嗎?二審判決等於鼓勵宗教歛財;若成立,台灣就沒有「神棍歛財」四個字,只有「宗教募款」了。
高檢署檢察官李金定指出,雖然憲法保障宗教信仰,有些宗教團體也主張不應該「以自己的不信來為難別人的相信」;但宋七力以合成照片使信徒陷於錯誤而高價購買「分身」、「發光」的照片或書籍,已構成詐欺要件,法律必須給予應得處罰,才符合司法正義。
同版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你問我,我當然不相信;但是旁人覺得荒唐的事,信仰、供養的信眾不覺得,別人又何必過問?國家司法又何必介入?不必了吧。」宋七力案合議庭審判長蔡炯墩和受命法官李春地、陪席法官鄧振球花了好幾小時反覆評議後,作出無罪判決,並對宋案作出上述註腳。
蔡炯墩說,他們不知道社會是否接受他們的判決,但法官要保持中立作判斷,不要受外界影響;而裁判是可受公評的,如果檢察官提起上訴,一切就看上級審是否接受他們的判斷。
同報同日第二版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宋七力案高院改判無罪,中華民國宗教清流促進會理事長尚潔梅二十八日表示,宋七力是偽造神蹟才讓信徒相信,根本不在憲法保障範圍。尚潔梅說,宋七力不僅詐財也騙色,他掌握數名受害的女信徒,將會提出更多事證上訴最高法院。
同版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研究新興宗教的慈濟大學教授游謙表示,正派的宗教對於捐獻都有公開、透明的財務機制,天主教、基督教對於捐款的金額也有不得超過月收入十分之一的限制。游謙認為,宋七力說話反反覆覆、生活奢侈,是學界較為批評的地方。
作者認為宋七力以合成照片,妖言惑眾,涉嫌詐欺斂財,罪證昭然。一審依法判決七年徒刑,二審改判無罪。檢察官決定上訴,好戲尚在後頭,吾人將拭目以待。
二○○三年二月四日發稿。 |